---------------新聞大意------------------
漢朝的奏章可以成為今天嫌犯減刑的依據嗎?鹿港一名男子因為肚子餓,拿著菜刀,搶了一箱泡麵,被檢察官求刑七年。
不過法官卻引用古文《論貴粟疏》的奏章內容,認為男子是「饑寒起盜心」,情有可原,因此減刑判3年8月,但檢察官不服已經提出上訴。
家住鹿港鎮的黃姓遊民就是拿著照片中的菜刀以及鐵鍬,去搶了工寮民眾價值170的泡麵要來充飢,沒想到還沒吃就被警方逮捕移送法辦,持械搶劫依照刑法至少就要吃上加重強盜罪七年的官司,沒想到檢察官起訴後,法官確認為黃姓遊民因為飢寒交迫才去搶劫,還引用西漢御史大夫晁錯的《論貴粟疏》奏章內容,強調「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饑寒至身,不顧廉恥。
」認為被告因饑寒才起盜心,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規定,故判處3年8月徒刑。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不過檢察官確認為游姓男子先前以犯下偷竊罪,一犯再犯還獲得減刑相當不妥因此還要提起上訴。法官這樣的判例是否會頓後續的犯做行為造成影響值得觀察,不過貧困的民眾最好還是要尋求社會局或是其他救助機關協助。
新聞出處:台視新聞http://www.ttv.com.tw/097/06/0970605/09706054433403L.htm
----------------我來說二句-----------------
其實這篇西漢晁錯的"論貴粟疏"真是一篇好文章,我覺得所有為政的人都應該看看這些古人的智慧,把老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關心去了解,這樣將會發現我們小市民的需求其實很簡單,無非是生活安穩,安居樂業。過多的政治語言我們不懂,過多的利益糾葛我們也無從過問,但是各位政治人請記住,"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旦百姓連生活都有問題了,有誰還會去在乎政客的嘴臉?我節錄一段"論貴粟疏"的譯文如下:
老百姓生活貧困,就會出現作壞事的。他們生活貧困是由於糧食不夠,糧食不夠是由於沒有從事農業生產,不從事農業生產,便不會在農村安家。不在農村安家,便會輕易離開家鄉。老百姓象鳥獸一樣四處謀生,即使有高高的城牆,深深的護城河,嚴格的法律,很重的刑罰,還是不能禁止。人在寒冷的時候,不一定是輕暖的衣服才穿,人在飢餓的時候,不一定是美好的食物才吃。人在飢寒的時候,就不顧廉恥了。人們的常情是一天不吃兩頓飯就會飢餓,一年到頭不添做衣服就會受凍。肚子餓弄不到吃的,身子冷弄不到衣服穿,就是慈愛的母親也不能保全她的孩子,君主又怎麼能擁有百姓呢?英明的君主是懂得這個道理的,所以他使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減輕賦稅,擴充積蓄,用來充實糧倉,防備水旱災害,因此可以得到人民的擁護。
不管這個案例的主角出發點是什麼?我覺得既然引用這篇文章,也顯示這個法官不是個高高在上不懂民間疾苦的人,貼近百姓的生活才能更清楚洞察人性,我見了這篇報導真的有深深的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