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

即使立志要貪腐也要先用功讀書

許哲彥包雙奶、喝花酒 廠商埋單
【聯合報╱記者唐福春、白錫鏗/台中市報導】

2008.07.31 02:52 am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長許哲彥涉嫌接受廠商性招待,被起訴求刑,檢調查出,許哲彥因常喝花酒,已婚的他還交了兩名女友,甚至他和女友的花費,長期由廠商支付。

檢調人員說,許哲彥雖是有婦之夫,仍常出入聲色場所,接受川順營造公司老闆戴沼澤招待喝花酒,認識楓之林理容KTV公關陳玉瑛、及九龍理容KTV公關戴美玲,兩女皆是許的女友,到酒店飲酒作樂、續攤,皆由兩女作陪,業者埋單。

甚至,許哲彥還「呷好倒相報」,除邀三河局官員外,還邀七河局官員接受業者戴沼澤招待,到九龍理容KTV飲宴娛樂,並由業者安排公關小姐「小環」出場,為許提供性招待,一晚花費八萬餘元,全數由川順支付。川順還長期支付許與女友在九龍、楓之林理容KTV消費的款項。

水利署資深官員說,許哲彥是二度回鍋擔任第三河川局長,會出事,早有徵兆。

水利人員說,許哲彥成大水利工程系畢業,廿年前擔任水利局第三工程處工程司,參與大裡溪第一期整治計畫,因表現不錯,被拔擢任水利局規畫課長,參與國內重大河川規畫與設計;因這種工作沒有利益衝突,沒有廠商請吃飯,還算稱職。

民國八十三年,許哲彥獲任水利局第七工程處長(現為第七河川局),八十六年調任水利處第三河川局長,開始跟廠商有往來,被檢舉接受招待;八十七年調為第二河川局長。

「原以為第二河川局比較單純,沒有砂石問題,沒想到他還是涉案被起訴。」水利官員表示,許哲彥民國九十一年涉及苗栗大湖溪整治工程變更設計,對工程開挖後的有價土方處理手續不完整,檢方調查圖利刑責,他遭起訴,九十二年一月調回水利處任工程組副組長。此案前年獲判無罪。

九十五年五月,許哲彥再被水利署長陳伸賢啟用,回鍋出任第三河川局長,有關人員指出,可能因識途老馬,廣開門路,他與廠商往來更密切,才爆發接受性招待、喝花酒案。

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450057.shtml

--------不負責觀點----------

人客呀,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啟示?請看看下面這張圖:



這就是說"即使立志要貪腐也要先用功讀書",上面這些學歷不是光靠混就可以弄到的(第二個除外)。大家都知道所謂"德智體群美"所謂五育,其中智育跟德育並不是有絕對的關係,相反的若無自制能力藉由智力所產生的龐大利益與誘惑往往使得道德操守更加沉淪,由這則新聞可以得到映證。

我之前的公司在屬於建廠的階段,有個成大化工系的碩士同事就非常樂於此道,那時廠商的邀約不斷,曾經一晚跑了五家酒家,將近天亮才回到公司停車場睡覺,鍾響又繼續上班,光是這種毅力我是真的自嘆不如。在這里仁義道德我也不會說,只是有感於現在大學的門變寬了,不用功也能上大學再也不是夢想,但是不用功即使妄想貪腐仍是辦不到的事。